公司 来源:河南商报 2020-08-24 16:55:23
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得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微观执法中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词:提速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
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助力。
《意见》提到,要放宽市场准入,坚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破除资本规模、技术力量等不合理门槛和隐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在审批服务方面,《意见》要求,要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企业办事创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时间一百天)改革,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模式。
我省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得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微观执法中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关键词:融资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中小微企业的痛点、难点。
在金融方面,《意见》规定,我省要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还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无本续贷“白名单”制度,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简化续贷办理流程。
对申请上市融资的省内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等时间节点,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省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及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且符合相关投资方向的,按照规定给予奖补。将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提高适用于75%风险权重计提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限额。
关键词:减负力争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为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意见》还指出,要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巩固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力争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此外,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调整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意见》要求,还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部门预算单位要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
关键词:支持将推荐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意见》指出,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对利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按其服务支出的30%给予补助。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探索政府首购首用制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对获奖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我省将培育认定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探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对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