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来源:长江商报 2022-05-25 09:11:47
天源环保(301127.SZ)日前发布公告,公司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中标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EPCO总承包项目,项目工程费用为1486万元。
此前,天源环保发布公告称将进行上市以来首次股权激励,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0万股和股票期权100万份。
年内多次中标订单不断
天源环保创立于2009年,2021年12月30日正式登陆创业板。
天源环保日前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成为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EPCO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项目工程费用为1486万元,勘察设计费56万元,运维费用133元/吨。
今年以来该公司多次中标,订单不断。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一季度天源环保取得大理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合同8.85亿元,鹿寨县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共计2.96亿元,临汾龙祠水源进水项目合同3.79亿元,河南长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1.8亿元,河南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发电项目4.28亿元等项目。
上市5个月推出股权激励
天源环保近日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拟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120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3%。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000.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100人,授予价格为每股6.04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且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全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记者 徐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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