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来源:中国金投网 2023-03-07 13:56:18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来源于出资。可以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登记等方面进行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具有最高的效力,工商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上一篇:公司股权平均分配好不好?为什么股权不能平均分?主要有三点原因
下一篇:最后一页